为进一步推进《南充市优秀传统地方戏剧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工作,为南充市地方戏剧保护立法工作出谋划策,使《条例(草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我局副局长郑宪同志组织政策法规股、文艺股召开了《条例(草案)》研讨会。会上,法规股组织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全面的学习后,参会人员各抒己见,提出了将地方戏剧保护纳入政府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文化部门有序引导,保障工作经费,提供场地,开展研讨交流与创新,引入专业人才进行培训等意见。
《条例(草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南充市优秀传统地方戏剧,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条例》颁布后,阆中地方戏剧行业将得到一定的保护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