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办函〔2015〕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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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全市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全市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深入开展,顺利完成旅游市场秩序“标本兼治”工作任务,促进我市旅游市场环境全面优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的通知》(川机发495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央视曝光涉旅案件的深刻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从即日起,组织对严重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不合理低价”和旅游购物假冒伪劣、欺客宰客、私授回扣等突出问题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明查暗访行动,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厉查处曝光典型案件,形成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涉旅违法违规事件“行政约谈”制度,凡被省级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事件,由当地政府领导对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将采取限期整改、挂牌督办、顶格处罚等方式。各县(市、区)于2016年1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旅游市场综治办”;联系人:王兴军、何云关;联系电话:0817—2666800;传真:0817—2666370)。
二、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暗访行动
由市旅游市场综治办牵头,从12月下旬开始,组织我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市内相关媒体记者对阆中古城、朱德故里、高坪凌云山等市内主要旅游景点的购物(演艺)场所规范经营、景区游览秩序、旅行社及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随团暗访,形成暗访报告(包括视频材料)。针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分发相关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督办,对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在市级媒体曝光。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旅规范市场专项行动
按照《全市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方案(2014—2016年)》(南府办函〔2014〕54号)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加快推进依法治旅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一)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旅游市场综治办配合,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旅游客运车辆专用标识的制定、公布与配置。
(二)由市工商局、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牵头,市旅游市场综治办配合,实施严重违法旅游经营者“黑名单”制度,12月底前印发《关于公示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的通知》,完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旅游行业管理平台的数据共享,2016年1月中旬公布一批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实行失信惩戒。
(三)由市地税局牵头,市国税局、市旅游市场综治办及各县(市、区)配合,于2016年1月中旬前在市内重点旅游目的地、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旅游景区的旅游购物、演艺、食宿、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全面推行使用网络(电子)发票。
(四)由市商务粮食局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市场综治办配合,按照商务部等4部委局《关于开展旅游纪念品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商秩函〔2015〕48号)要求,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和方案,从2015年12月起,利用2个月时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旅游纪念品、强迫游客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旅游纪念品知识产权保护和行业诚信建设。
(五)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旅游市场综治办、市旅游协会配合,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2016年5月前在全市组织开展旅游行业价格专项检查,提供旅游价格信息服务,公布旅游线路产品参考价,结合旅游行业实际,针对行业特点,重点治理景区门票价格、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合理低价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大力开展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宣传行动
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旅游市场综治办、市文广新局配合,拟定《依法治旅规范市场专题采访计划》。从2015年12月起组织市内主要媒体开展专题采访,重点报道推进依法治旅“四个突破”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于2016年1月底完成所有采访工作。
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危害性和负面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大力提升全省旅游服务水平,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树立我市旅游业良好形象。
附件:2015年度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钱柜平台app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
2015年度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整治内容 | 牵头部门 | 完成情况 | 未完成 说明 |
1.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主体行为的契约规范,全市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使用率达到90%,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及电子行程单覆盖率超过80%。重点查处旅行社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游客责任、排除游客权利和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2.重点查处出租、出借、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无证导游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治理“黑车”、“黑导”、“黑社”和“零负团费”等问题。 3.积极创新旅游行业服务监管方式,加快智慧旅游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运用全市旅游运行监管及安全应急管理联动指挥平台建设,推动实现跨区域涉旅信息共享以及公共假日旅游信息监测预警及时发布。 4.进一步深化以游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旅游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测评,健全游客满意度调查公示制度和台帐制度,深入分析满意度调查结果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5.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推动《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提升标准》(A+标准)和《游客高峰时段旅游景区应对标准》(A++标准)、《四川省主题旅游饭店的划分与评定》、《四川省旅游饭店管理公司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宣贯培训和全面实施,塑造旅游品牌、提升旅游品质。 6.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组织开展旅游行业服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和专项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等从业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技能,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市、县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平台。 | 市旅游局 | | |
7.充分利用GPS和3G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动态监控,建立旅游客运“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旅游客运驾驶员持证上岗达到100%,实行违法违规信息共享;统一和公布全市旅游客运车辆专用标识;加强旅游客运市场需求监测,加快旅游客运车辆更新换代,做好旅游运力调配,适时增加小型旅游客车数量;推动解决我市道路旅游运输无障碍旅游问题;建立全市旅游客运监管网络,实行车辆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 市交通 运输局 | | |
8.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演艺、食宿及旅游经营场所医疗站(点)管理,重点查处发布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收授回扣、欺客宰客、诱导消费、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 9.认真实施严重违法旅游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将旅游市场日常监管查处情况依法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小微企业、农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失信惩戒。 | 市工商局、 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 | | |
10.加强旅游经营单位税收征管,整治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在全市重点旅游目的地、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旅游景区的旅游购物、演艺、食宿、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全面推行使用网络(电子)发票。 | 市地税局 | | |
11.开展旅游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季度专项检查,督促旅游企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达100%。督促旅游企业进行社会保险申报登记,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重点查处旅游企业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申报和缴纳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12.在全市开展旅游行业价格专项检查,提供旅游价格信息服务,公布旅游线路产品参考价,结合旅游行业实际,针对行业特点,重点整治景区门票价格、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合理低价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 市发展改革委 | | |
13.加大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媒体开展新闻宣传,积极树立旅游行业正面形象,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引导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倡导理性消费、文明旅游。 | 市政府新闻办 | | |
14.在全市开展旅游纪念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假伪劣旅游纪念品等行为,严厉查处强迫游客购物等行为,切实加强旅游纪念品知识产权保护和行业诚信建设。 | 市商务粮食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