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螺溪河市级河长黄春江赴高坪区螺溪河开展巡河,召开螺溪河河长制工作推进会,督导推动河长制工作。
黄春江要求,认识务必到位。要深刻认识到严格落实河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务实举措,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也是民心所向、振兴所急、事业所系、责任所在。目标务必坚定。要立足“还一江碧水,还两岸青山”,扎实开展务实有效的举措,确保螺溪河杜绝Ⅴ类水质,稳定保持Ⅳ类水质,力争达到Ⅲ类水质。工作务必具体。坚持问题导向,在整治河面漂浮物、整治沿河两岸养殖场、做好场镇污水收集处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做好沿河种植业有序调整、做好沿河工矿企业污水收集处理、做好河段清淤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减少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机制务必健全。建立便捷高效的指挥中枢,建立健全评估监测、科学研判、明察暗访、协调督办、重点攻坚、激励约束、宣传发动“七大机制”,全面提升治理能力。责任务必压实。压紧压实市、区、乡、村四级河长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凝聚推动河长制工作的强大合力。
黄春江还就统筹推进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警醒,必须断然治污,必须照单整改,必须依法依规,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坚决严肃问责。